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啟事
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啟事
一、本院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15年07月31日屆滿,茲依據「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辦法」公開徵求下任院長候選人或接受推薦。
二、院長候選人需具備下列資格:
1、具有教育部或國外大學醫學系相關之教授資格。。
2、具有博士學位。
3、具有行政領導能力。
4、學術研究表現卓越。
5、任期開始前未滿六十二歲。
三、徵求方式:
1.校內同仁推薦。
2.接受各方之舉薦(應徵求被舉薦者之事先同意)。
3.自我推薦。
四、候選人需提供下列資料:
1.推薦表(參見附件一)。
2.學經歷資料。
3.三封推薦信。
4.對院務發展之抱負(參見附件二)。
五、收件方式及截止日期:
民國115年05月11日週一(含)截止﹙以郵戳為憑﹚,郵件逕寄【402台中市建國北路一段110號「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收」】。